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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津南交警接连查处两名驾驶“准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司机。
. 公安津南分局交警支队接预警信息,辖区一辆行驶的面包车存在逾期未检验且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4月18日,属地津港公路大队对该车辆进行布控拦截,成功将该车辆及驾驶人查处。驾驶人称该车辆系购买的二手车,使用年限较长,加之就在村镇间行驶,就觉得不需要去年检。
. 当天,咸水沽大队在治理行动中也查处了一辆逾期未检验且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驾驶人也是认为行驶距离不远,日常驾驶问题不大。目前,交警将上述车辆均予以依法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已注册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还需注意的是,依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在公安交管部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有强制注销记录的小客车,不产生更新指标。(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