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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食品安全抽检发现3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3家经营单位,2家生产单位

时间:2023-04-24 22:18:29   来源:昆明信息港


【资料图】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邓国梅 日前,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茄子、小麦自发粉、花生曲奇饼干在内的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3家经营单位,2家生产单位。

建水县金梅农副产品店销售的茄子,经检验,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于茄子属于新鲜食用农产品,故未能召回。鉴于当事人认真查找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积极提供证据材料,且属于首次违法,情节轻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建水县金梅农副产品店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认真分析查找不合格的原因;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义务,严把进货关,加强对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质控管理能力。红河州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2年11月7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昆明市西山区徐国付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由云南苏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规格为1kg/袋的小麦自发粉,经检验,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南苏荣食品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徐国付食品经营部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发布召回公告。对于云南苏荣食品有限公司,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920元,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于昆明市西山区徐国付食品经营部,由于当事人对所购进的小麦自发粉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相关规定,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

对此,云南苏荣食品有限公司和昆明市西山区徐国付食品经营部采取相关整改措施。云南苏荣食品有限公司全厂停产整改,全面清理库存食品;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质控管理能力,加大对产品的出厂检验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组织全厂员工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已于2022年12月30日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昆明市西山区徐国付食品经营部全面清理其他库存食品,停止销售无检测合格报告的食品;进一步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提高质控管理能力;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楚雄高新区远泰超市销售的,由云南喜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广泽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规格为100g/盒的花生曲奇饼干,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南广泽实业有限公司在收到不合格报后向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经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对云南广泽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核查结果,作出了异议认可的决定,因此终止核查处置工作。楚雄高新区远泰超市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发出召回公告,由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认真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积极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楚雄高新区远泰超市采取整改措施。全面清理其他库存食品,停止销售无检测合格报告的食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的管理制度;认真学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质控管理能力。同时,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经销商楚雄浩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展开立案调查,经调查,楚雄浩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责令经销商整改违法行为,给予经销商没收违法所得75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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